仅在产品类型、杠杆比例等方面,有所不同。如《通知》中对于权益类产品的权益投资下限为“60%以上的资产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产品”,资管新规则明确比例下限是80%,且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类别中包括“另类产品”,即指60%以上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的产品。
同时《通知》要求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分级产品,权益类、混合类分级产品杠杆倍数**过1倍,其他类型分级产品杠杆倍数**过3倍。而资管新规规定,保险,固收类分级比例≤3:1,权益类比例≤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混合类≤2:1,差异较大的是混合类,新规比例更高。
另一方面,尽管资管新规并不直接涉及保险消费者,但由于资管新规将打破传统银行理财、信托等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刚性兑付,此消彼长下,具有**功能,且根据契约保证收益的保险产品被认为可能会获得部分投资者的青睐。“保险产品本身具有**功能和较高的预定利率或低保证利率,在产品被严禁的大背景下,保险产品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华泰证券(行情19.16 +1.16%,太平洋保险,诊股)分析师沈娟认为,保险产品预期会逐步受到稳健投资者的青睐,未来在居民资产配置中的地位有望稳步提升。
养老保险的管理包括交费参保阶段、投资积累阶段及养老金领取阶段,覆盖参保人自交费参保之日起的整个生命周期,长达几十年,不是一个简单的短期投资行为,其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资金投资风险和人均寿命不断延长后的**风险。因此,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设计要充分体现保险风险**功能和长期资金管理优势,既要帮助参保人有效抵御工作期间养老金积累阶段的投资风险,在确保养老资金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取得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又要帮助参保人有效应对**风险,商洛保险,实现退休后养老金的终身领取或长期领取,人寿保险,确保活到老、领到老,避免养老金早早领完、提前用尽、晚年陷入困境的情况发生。因此,我们要求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开发应当遵循“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的原则。